盧軍傑裁定開網 謝東憲當然要跑

計程車司機謝東憲犯案後,將計程車停放住處附近大賣場。(圖片 / 自由時報)

檢抗告成功 交保狼運將已失蹤

輕保、抗告、撤銷、開庭、找人…,涉嫌性侵案的計程車司機謝東憲日前竟獲5萬元交保,被害的日本女學生哀傷而無法理解台灣的司法,社會譁然,痛罵裁定交保的盧軍傑是「恐龍法官」,因事態嚴重,審判階層為之震動,板檢昨提出抗告後,高等法院很快就撤銷原裁定,將全案發回板院重開聲押庭審理,而先前裁定交保的板院,昨晚更火速發出傳票、拘票,要把謝嫌抓回法院重開聲押庭,但他已不知去向,能否亡羊補牢,仍在未定之天。

因謝東憲之妻是他的具保人,法院昨晚傳喚她到庭,告知謝東憲若未在下週一上午9點半以前到案,法院將沒入5萬元保證金,且由檢方發布通緝。

不到4小時裁定撤保

本案因板院法官盧軍傑裁定讓謝東憲交保而引發爭議,加上被害人是日本女學生,事涉兩國,在輿論壓力之下,高等法院昨展現超高效率,下午2點多收受檢方抗告書狀等資料後立即分案,不到4小時,就在傍晚6點做出裁定,在司法史上極為罕見。

計程車司機謝東憲。(圖片 / 自由時報)

高等法院合議庭裁定指出,謝東憲涉及妨害性自主的重罪,而重罪常伴隨有逃亡、滅證的高度可能,因此也有「相當理由」可以認為謝嫌有逃亡、湮滅證據等行為的可能性。

裁定認為,被告謝東憲以開計程車為業,竟利用計程車作案,涉及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6款的「加重強制性交罪」,最輕本刑5年以上且嫌疑重大,客觀上再審酌謝某犯後極力撇清其重罪刑責,有相當理由可認定謝某有逃亡、湮滅證據之虞。

高院合議庭認為,板院法官未審酌此案攸關社會公益的影響性甚巨,即認為無相當理由證明謝有逃亡或串證之虞,並諭知5萬元交保及限制住居,不妥當,所以撤銷板院的原裁定,發回更裁。

警方已拘提不到人

板院昨天原本要馬上重開聲押庭,但謝嫌已好幾天沒有回住所,值勤法官吳金芳於是昨晚7點多同步開出傳票、拘票,指示警方「傳不到人就拘提!」但截至昨晚9點半仍拘不到人,於是再開出第二張拘票,指示警方在下週一上午9點半前逕行拘提,務必逮回涉嫌性侵的謝某。

來源 / “自由時報”訊:檢抗告成功 交保狼運將已失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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